瓶工发字(2020)10号
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9〕69号,以下简称“69号文”)文件精神,根据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气瓶制造信息平台建设的工作需要,经与全国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协商确认,现将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的单位代码(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中12位液化石油气瓶产品编号中的前3位代码,具体见附件1)予以公布;各型号液化石油气瓶的12位产品编号的编制规则,可参考附件2。附件1和附件2的查询网址为:www.china-cylinder.org。
请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严格按照总局69号文件、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规范气瓶制造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附件1:各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的单位代码.pdf
附件2:各型号液化石油气瓶的12位产品编号的编制规则(参考).pdf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文件原文下载:瓶工发字(2020)10号 关于公布液化石油气瓶制造单位代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