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质技监督局标函(1998)216号>要求,建设部对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复建设部归口的国家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项目及1992年以前建设部批准发布的产品标准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审核。建设部以建标(1999)154号文《关于公布建设部产品标准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对CJ/T 38-1991《液化石油气钢瓶金相组织评定》标准予以确认、发布,新编号为CJ/T 31-1999。
为便于标准的实施,现仅对原标准的封面、首页、书眉线上方表述进行相应修改,并增加本说明后重新印刷,原标准版本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液化石油气钢瓶金相组织评定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主焊缝金相组织评定,母材晶粒度评定及脱碳层深度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液化石油气钢瓶主焊缝及母材金相组织的评定。
2 引用标准
GB 224-78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 6394-86 钢的晶粒度测定
3 试样的制备
3.1 取样部位
3.1.1 用于检查主焊缝金相组织试样
对YSP-10、YSP-15型钢瓶,应垂直于环焊缝切取试样。
对YSP-50型钢瓶,应垂直于纵、环焊缝分别切取试样。
3.1.2 用于检查母材晶粒度及脱碳试样
无论是YSP-10、YSP-15或YSP-50型钢瓶,均应从距主焊缝100mm远处的筒体部分切取。
3.2 取样尺寸
3.2.1 用于检查主焊缝金相组织试样,长30mm,宽25mm(垂直焊缝方向为长度方向)。
3.2.2 用于检查母材晶粒度及脱碳的试样,长30mm,宽20mm(平行于钢瓶轴线方向为长度方向)。
3.3 取样数量
用于检查主焊缝金相组织和母材晶粒度、脱碳层深度的试样,均在同一钢瓶上各取1件。
检查脱碳与晶粒度试样共用,但应保持钢瓶热处理后的原始表面。
3.4 取样方法
上述试样的切取,均应用机械加工方法切取,如用热切方法切取时,应将热切时影响区(约30~50mm)完全去除。
3.5 试样的制备
3.5.1 显微试片须经砂轮、砂纸磨制,抛光成镜面。
3.5.2 制备脱碳层深度试样,应保证试样制备表面与内外表面保持垂直。
3.5.3 将制备好的试样,经3%硝酸酒精腐蚀。为了避免由于机械抛光产生加工硬化和为了清晰显示组织,可反复进行抛光和腐蚀。
4 主焊缝金相组织评定
4.1 熔合区质量评定
焊缝熔池与母材相接处,应熔合良好。熔合线(焊接热影响区与焊缝的边界线)应无氧化夹渣、气孔、裂纹及未熔合等缺陷。见图1-1、图1-2、图2-1、图2-2、图3-1、图3-2、图4-1、图4-2、图5-1、图5-2、图6-1、图6-2。
4.2 焊接过热区魏氏组织评定
根据针状铁素体的消除情况及晶粒度大小,将魏氏组织分为六个等级,见表1及图1-1~图6-3。



















判断魏氏组织形貌以200倍为主,并结合50倍与100倍的全貌作为辅助判断,以控制过热区的宽窄及所占面积。
结果评定:1~5级合格;6级不合格。
5 母材晶粒度评定
按GB 6394检查横向晶粒度,要求不小于5级,其相邻级别不得超过三个等级。
6 脱碳层深度评定
按GB 224检查,脱碳层深度(Tx)由钢材表面脱碳区测至中心组织为止,要求钢瓶内外表面脱碳深度不得大于0.08mm。图7-1为脱碳层深度示范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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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液化石油气瓶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庆安宇航设备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孝慈、阎晓峰。
本标准委托国营庆安宇航设备公司材料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